山野农夫 发表于 2011-8-12 23:48:46

吉安4家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试点

11日,本网从有关部门获悉,自今年7月至2012年7月底,全省将实施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其中我市的市中心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新干县人民医院、永丰县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被省卫生厅列为市级试点医院。
    按照试点要求,各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县(市)人民医院均应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鼓励其他二级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市级试点医院初步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建立比较完善的电子病历应 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据悉,试点工作的开展将探索医院信息系统的集成方法,逐步建立区域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区域内安全共享的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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