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道远 发表于 2011-12-14 15:59:53

贪污公款16.9万元报账员被判刑11年

笔者昨日获悉,遂川县雩田镇江北村委会原报账员刘以金,自2008年以来,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上级部门拨付的农村公路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扶贫等项目资金合计18.4万元,其中刘以金个人所获赃款16.9万 元用于归还赌债和家庭支出。今年11月25日,遂川县法院判处被告人刘以金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仁爱情深 发表于 2011-12-20 00:50:48

这种人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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