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中医院原院长涉嫌受贿54万被公诉
近日,吉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安福县中医院原院长刘某涉嫌受贿案。该案由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吉安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由该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担任安福中医院院长职务便利,为他人谋求利益,于2009年6月,收受南昌市CT供应商王某30万元;2010年9月,收受核磁共振供应商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赵某10万元;2011年1月,收受南昌市自动生化仪供应商胡某2万 元;2009年至2010年,先后6次共收受吉安市耗材供应商蔡某2.2万元;2008年年底至2010年年底,先后三次共收受樟树市药商刘某2.1万元;2009年至2011年7月,先后9次收受安福县药商邹某1.9万元;2008年至2010年7月先后四次共收受新余药商黎某2.5万元;2006年12月至2010春节,先后7次共收受安福中医院住院大楼承建老板罗某3.7万元。犯罪嫌疑刘某累计收受他人贿赂54.4万元。
犯罪嫌疑人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日宣判 54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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