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一快递员伙同他人冒领包裹获刑
泰和县一快递员见其派送的一破损包裹内有贵重物品,竟起意伙同他人将该包裹据为己有。日前,泰和县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犯罪嫌疑人黄某与张某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犯罪嫌疑人黄某系泰和县一快递公司员工,负责派收包裹。2011年4月9日,黄某派送的一个包裹包装破损,见其里面有手机、摄像机,遂起意将该包裹据为己有。次日上午,黄某与其朋友张某商议,由张某来快递公司冒领;下午,张某将该包裹从黄某手上取走。之后,张某将包裹内的手机、摄像机进行销赃,获赃款人民币3900元。
经鉴定评估,上述物品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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