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情节
去年的一天,我打开电脑搜索有关信息,发现有几十家网站把我的故事作品放在网上。我随即点击了一家,弹出的果真是我发表不久的故事《痒从脚心开始》,再点击阅读,马上弹出一个对话框:要想阅读全文,请付费,接着,就是付款方式。如把自己的手机号告诉对方,他们便采取扣话费的形式扣除……看自己的作品还要付钱?我的作品你们悄悄拿去公开卖,我还要给你钱!这好比小偷偷走了我的钱包,明明看见钱包在对方口袋里,我还得花钱把它领回来。这真是荒唐。这样的情节,比我的故事更精彩。有什么办法讨个说法吗?对此,我去了一趟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投诉后,他们要我弄个证据。这还不容易,上网一搜全是。先选了十家网站,送给他们,然而,他们有些无奈: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管理条例。要么,你去上法院,还是可以讨个说法。为了一点点稿费去打官司,不说钱不多不好意思,我也没有那么多精力。罢罢罢,让他们去网上卖吧,还得感谢人家给你扬名呢。
又一天,偶尔发现手机报上选用了我一篇故事《地下114》。我心一动:这下好办,因这家手机报在我们市有分公司。我随即找上门,请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还是蛮重视,“审查”了我的确切身份后,答应给我一个答复。答复很快来了,是深圳一商家租用这家公司的线路办的手机报。稿费么,对不起。深圳商家老板解释说:我们和故事报有协议,早付了款给他们。哦,原来他们是“二贩子”。我只得眼巴巴看着商家天天在手机报叫卖了。
更有趣的是,有几次,一位外地女孩子竟打电话到我家。老婆大人很是不爽:“怎么?一个陌生女人打几次电话找你。”我大为震惊。果然,不一会那位女孩子又打来电话,我忐忑不安听了一会,才知她是如今流行的“粉丝”——热心的读者竟买了好些本登有我故事作品的杂志,并在网上搜集了一些。我听后很是感动,然而,为了保持一个好的心态,我违心地对她说:“对不起,朋友,你找错了。我是叫聂牛生,但不是你要找的聂牛生。我们只是同名同姓,我从没写过什么故事。”对方失望了,电话挂断了,我的心冰凉冰凉……
不要背那么多沉重的包袱吧,活着就好,快乐就好。人生情节无论简单、曲折由不得自己,任凭它发展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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