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捆住羽超手脚 众俱乐部敢怒不敢言
在羽毛球超级联赛,有一个被俱乐部和赞助商们戏称为的规定,该规定是针对国家队队员的,要求“所有国家队队员在羽毛球超级联赛期间,只能使用李宁品牌的球拍、拍套、鞋子和包。”http://bbs.jatxh.cn/data/attachment/portal/2010/12/1_201012271803412rzwc.jpg
李永波一向很“霸道”。
由于在众多有意向赞助羽超联赛的赞助商中,有不少是体育器材生产商,因此这一条款直接地将众多赞助商挡在了羽超的门槛之外,羽超联赛自然也因此变得更加捉襟见肘。
霸王条款赶走赞助商
“不是我们不愿意赞助羽超,而是太没意思了!”
昨天,一位体育器材商向本网抱怨:“现在的羽超联赛,不到100个选手,有几个不是国家队的?这就是说,整个联赛,只能使用李宁的球拍、拍套、鞋子和包!你说,我们作为器材商,赞助羽超图个啥?不就是为了让自己的产品出现在比赛中吗,国家队来这一个规定,硬生生地是不想让我们玩啊!”
据了解,今年羽超联赛是在中断8年之后重新恢复的,羽超元年的所有8支羽超俱乐部里,有3支队伍的主赞助商来自羽毛球器材企业,除了江苏的尤尼克斯,还有湖南的川崎,湖北的索德士,此外青岛俱乐部也得到了威尔胜的赞助。也就是说,羽超联赛中,一半的俱乐部赞助商都受到这条规定的影响。
一家曾赞助羽超联赛的器材商在谈到国家队的这一规定时,不满地说:“我们掏了几百万赞助球队,结果我们队的球员却穿着李宁鞋、拿着李宁的球拍去比赛,我们岂不是成了冤大头?”
也正因为这一规定,曾为国内6家省队提供器材赞助的台湾胜利公司,也在协议陆续到期之后,终止了协议。
足篮球也没这么霸道
羽毛球国家队的这一规定到底是羽毛球的独创,还是所有联赛都有这一潜规则?昨天,本网专门就此进行了了解。
先看足球,中国国家队的主赞助商是阿迪达斯,中超联赛的赞助商则是耐克,各个俱乐部还有自己各自的赞助商。因此,我们看到的情况是,一个国家队队员,他在国家队的比赛中一定是穿着阿迪达斯的衣服和鞋子,但在联赛中,他则是穿着耐克的衣服,球鞋则没有限制,可以是阿迪达斯、也可以是耐克或者其他品牌。至于欧洲联赛,各个俱乐部的装备品牌几乎是没有统一品牌的,而是根据各个俱乐部的赞助而定。
再看篮球,中国国家队的情形和足球差不多,只是CBA的限制稍微严格一点。据了解,CBA的装备赞助商是安踏,篮协规定CBA中,各个队从衣服到球鞋都必须穿安踏,但后来王治郅等5人,在耐克的强烈要求下,向篮协交了80万元人民币“赎身”(这只是一笔象征性的费用),从而获得了在CBA也可以穿着耐克球鞋的特权。
由此可见,羽毛球国家队的规定并非体育界普遍的“潜规则”,而是一个特例。
众俱乐部敢怒不敢言
尽管大家都觉得这个条款有些“霸道”,但是在羽毛球界却很少反对的声音。俱乐部和器材商们也大多是在私下里发发牢骚。
一位赞助商抱怨说:“李宁只是国家队的赞助商,羽超联赛,他们根本没掏什么钱,凭什么享受那么多权利?我们为俱乐部掏了几百万,不但没有央视转播,现在连我们的器材也不让用,这算怎么一回事啊?”
一位俱乐部教练告诉本网:“本来我们的赞助商愿意给到500万元一年,现在只能给到200万元,这也怪不了人家,看不到回报,谁愿意出那么多钱呢?就这些,人家还是看在朋友的面子上掏的。”
然而,面对众俱乐部敢怒不敢言的局面,国家队似乎并不想就此取消“霸王条款”。李永波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建议羽超联赛各俱乐部最好找非体育品牌冠名,这样空间更大。”他甚至表示:“也许羽超联赛可能出台规定,只允许非体育品牌冠名俱乐部。”
在没有总冠名、没有央视转播的羽超联赛里,原本找到一个主赞助商就不容易,如果再不允许用体育品牌冠名,不知道羽超联赛及其各俱乐部还怎么活?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作者:殷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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