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马奔腾 发表于 2021-12-20 15:20:38

关于调剂和新增存量房买卖体系计税基准价钱的布告

为进一步增强我区范畴存量房买卖税收征管,公正税负,增进我区房地产市场连续健康成长,鉴于我区2017年开展利用房地产估价技巧评估存量房买卖申报计税价钱工作以来,房地产买卖价钱的变更较年夜、新开辟完工楼盘增添以及之前非室第类存量房未纳进存量房买卖体系等原因,依据《江西省国民当局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处所税务局省财务厅开展利用房地产估价技巧评估存量房买卖申报计税价钱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181号),经委托正当有天资的中介机构对吉州区室第类和非室第类存量房数据进行了采集评估,并已经经由过程专家组集体评审论证,现决议对吉州区存量房买卖体系计税基准价钱进行调剂和新增,调剂和新增的计税基准价钱自2022年1月1日起履行。
        特此布告!


        吉安市吉州区国民当局
        2021年12月7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调剂和新增存量房买卖体系计税基准价钱的布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