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文翻案并不说明没服禁药 柔联仍未撤销处罚
北京时间2月24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作出判决,由于国际柔联对于佟文尿检的过程存在错误,因此支持佟文的上诉,撤销国际柔道联合会对中国柔道奥运冠军佟文禁赛两年的处罚。不过,法庭同时表示,取消佟文的禁赛是由于国际柔道联合会“程序上的错误”,而并不是对佟文是否使用违禁药品的问题下结论。2009年8月,佟文在荷兰柔道世锦赛上摘得女子78公斤级冠军,9月进行的兴奋剂检测中,佟文的A瓶尿样被查出含有兴奋剂成分,佟文在听取了中国柔道协会的建议后,撤回了对B瓶尿样进行检测的申请。同年11月,国际柔道联合会在佟文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她的B瓶尿样进行了检测,结果同样呈阳性。2010年4月4日,国际柔道联合会以药检结果呈阳性为由,对佟文处以禁赛两年的处罚,并取消了佟文2009年世锦赛时获得的金牌。
根据国际反兴奋剂组织规定,运动员的A、B两瓶尿样检测全部呈阳性时,才能证明服用兴奋剂,以此作出相应处罚才能生效。然而佟文的B瓶尿样在进行检测时,佟文或她的代理人都没有在场,因此B瓶尿样的结果不能得到有效证明。佟文聘请的律师正是抓住了这个漏洞,帮助佟文上诉成功。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一份声明中称:“佟文在2009年世锦赛上获得的冠军将依然有效,同时,对她的禁赛处罚也立刻终止。 ”
回应
中国柔协:并未接到国际柔联通知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佟文服禁药一案作出判决:撤销国际柔道联合会对其禁赛两年的处罚。但中国柔道协会相关部门回应称:中国柔道协会尚未接到国际柔联的相关通知,如果有消息将会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国际柔联是否会上诉还不得而知。
(本文来源:半岛晨报-海力网作者:韦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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