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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林协作护生灵 万安民警科学救助放生野生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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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昨天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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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万安县公安局夏造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许大哥报警求助,称在自家房屋旁的路边发现一只猫头鹰幼鸟,幼鸟无法飞行,疑似受伤。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后发现,这只猫头鹰幼鸟圆睁着双眼警惕地打量着四周,精神状态尚可,体表也无明显外伤。但由于靠近居民区,不时有行人和车辆经过,幼鸟明显受到了惊扰,几次试图振翅起飞均未成功,只能蜷在原地瑟瑟发抖。民警初步辨认,这是一只斑头鸺鹠幼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为确保救助过程科学规范,避免对幼鸟造成二次伤害,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辖区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并在其专业指导下对斑头鸺鹠幼鸟展开救助。民警找来透气的纸箱,将幼鸟轻轻安置其中。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幼鸟逐渐恢复精神,开始扑扇翅膀。随后,民警驱车将幼鸟带至发现地附近一处远离居民区、植被茂密、生态环境良好的林地边缘,将其放归自然。
    据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斑头鸺鹠幼鸟在学习飞行阶段常会掉落地面,亲鸟通常不会飞远,只要将幼鸟放置在原地附近的安全隐蔽处,母鸟便能通过叫声找到它,继续哺育和引导其学习飞行。(刘艳 、王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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