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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出站之后,监管谁负主责?
□本网本网白灵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我市各处展开市民维权行动。3月7日,网民宋某致电本网称2月19日,他从万安县高陂镇乘赣D54xxx车至吉安市,实际票价应收27元,但却被收30元,并且被迫中途转车,他对此非常恼火。希望为多付的3元钱讨个说法。
情景再现:票价提高,没有车票为哪般?
“这趟车会到吉安市吗?”“会的,快点上,后面还有乘客!”2月19日,正值春运。宋先生在询问过售票员后,搭乘了泰和县汽车总站标明“赣州至吉安”的车辆。上车后售票员要求他付30元车费,随后,售票员以没有车票为由,拒给高先生车票。当汽车到达泰和站时,宋先生却被告知必须转车。回到家,他觉得纳闷,为什么标明赣州到吉安的车辆会临时让旅客在泰和转车,随后他细细算了笔帐,高陂镇到泰和春运价为15元,泰和到吉安春运价为12元,如此算来有3元的差价。并且据他回忆,当时有好几个人与他一起上车,那么“3元”如此翻倍会有多少差价不翼而飞了呢?
本网追踪:3元差价,到底花落谁家?
为了解事情,3月7日,本网来到泰和县汽车总站了解情况。“车辆出站后我们就很难管理得到,我们主要是管出站之前,出站之后是由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和交警部门监管的”江西深港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办公室李主任告诉本网,这种情况他们还是第一次听说。宋先生乘坐的车辆可能是车上工作人员私换了标明目的地的纸牌,而3元差价他们也会对此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也将拿出相关处罚办法。
李主任还告诉本网,由于公司统一置办的铁质目的标识牌太小,司机、售票员经常会自制纸质标识牌,甚至不是真正目的地的纸质牌。或者存在路途非法多收车费的情况,这主要是利益驱使。他提醒乘客在乘坐车辆的时候,首先要看明车辆线路牌(前挡风玻璃处),其次乘车必须看清车次并索取车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汽车出站之后,谁应负主责?
对此,本网联系了市交通运输局和交警部门。该局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黄坚勇说,他们主要管出站之前的,对是否超载、甩客等的行业监督较多。对是否存在乱收费他们有一定职责,但没有相应的监管职权,如市民有确切证据,也可向他们投诉,他们会对企业进行罚款。
市交警支队办公室副主任李平则告诉本网,汽车收费并不属他们监管,另该支队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本网,他们主要对道路、安全等方面监管。
本网手记:
“一定职责”“没有职责”,为何会出现宋先生反映的情况?汽车出站后的监管是否存在漏洞?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此进行思考,多负主责,才能保障市民的切身利益。
今天下午4点多,江西深港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办公室李主任致电本网,称这件事他们已经核实,确有此事,他们将于明天拿出相关的处理意见,本网也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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