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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一中不让学生校内停车”的本网调查
□本网罗昊、实习生贺慧云
近日,吉安一中一学生家长向中国吉安网投诉,称学校收取了停车费,却不让学生校内停车,导致校门口停满了自行车,而且时有车辆被窃丢失。4月7日,本网本网到吉安一中进行了实地采访。
家长在投诉中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学校收取了学生停车费;二是学校不让学生在校内停放自行车。就这两个问题,吉安一中校长张辉寅接受了本网采访。
据张校长介绍,由于近年来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的人数越来越多,且在校内外发生过多起安全事故,吉安一中考虑到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并结合校内的实际做出两项规定:2010年上半年规定学生进出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所骑车辆;2010年下半年开始,规定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学校针对这两项规定进行过问卷调研,得到了大多数学生及其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但规定出台后,仍有少数学生继续骑自行车、摩托车上学。他们为了逃避学校的管理,把车辆都停放在校外人行道上,从而造成了学生家长在投诉中所反映的校门口乱停车现象。张校长一再重申,学校只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和摩托车上学,学生如果骑自行车,完全可以停放在校园内。
关于收取自行车管理费的情况,张校长说,学校保卫处对学生自行车实行严格管理,聘请了两名专职保安看管,并指定地点(校阳明楼地下层)停放。2010年9月,由市教育局协调,学校负责管理自行车的保安工资由财政拨付,学校已不再收取学生自行车管理费。从去年9月至今,也没有学生到保卫处报告自行车失窃问题。
随后,本网在吉安一中校园内进行调查,看到阳明楼地下层确实停满了自行车,并不存在校方不许学生在校内停放自行车的情况。并随机采访了几位学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一学生和高二(7)班的曾爽、邹琪发。他们告诉本网,从去年9月开始,学校已经不收取停车管理费,而且学校确实出台了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的规定。采访结果与校长张辉寅的介绍完全吻合。
针对学生校门口占道停车、阻碍行人正常通行的现象,张校长表示:学校不是执法单位,不能管理校门口的车辆停放。校方已经与城管部门多次协商,对学生以教育为主。现在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确实方便许多,但是交通隐患却更为严重,在便捷与安全之间,学校必须选择后者,也只能选择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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