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马上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32|回复: 0

欲弃病妻离婚不离家 男子荒唐诉求被驳回

[复制链接]
d
0 0
  @ME: 
发表于 2011-7-5 01: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吉安交友查询:性别: 年龄: ~ 高级查找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吉安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吉安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马上注册

    ×
    丈夫以无法过夫妻生活为由诉请离婚。同时提出,离婚不离家。7月1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驳回刘某要求与袁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刘某与袁某1988年1月3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很好。
        1989年9月2日生育一女孩,1993年5月2日生育一男孩,家庭和睦。
        2006年6月双方一起到广东打工,不久袁某患病,经医院诊断为脑血栓,此后在省人民医院等地住院治疗。袁某患病以后,刘某尽心治疗、护理。2011年4月,刘某以无法过夫妻生活,造成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法院,要求与袁某离婚。同时提出,刘某愿意护理袁某到老,离婚不离家。庭审中,袁某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刘某与袁某自愿结婚至今的20余年里,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家庭也和睦。尤其是袁某患病以来,刘某积极求医治疗,尽心护理,不存在夫妻感情破裂的迹象。
        尽管因袁某患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夫妻生活,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因此,刘某的离婚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吉安论坛 ( 赣ICP备2021010355号|赣公网安备36082102000120号 )值班电话:13410000095 站点地图

    GMT+8, 2024-11-23 13:09 , Processed in 0.079277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