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吉安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吉安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马上注册
×
低价出售的房屋因移民即将被拆迁补偿,多年前出卖的房屋今又反悔。10月28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妥善调处一起移民区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刘某与王某一致同意:刘某自愿放弃剩余购房款500元,由其享有诉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二十四分之七,其余补偿款归王某享有。
2005年6月,刘某丈夫王某某(已去世)与王某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以2000元价格将其坐落于吉水县水田乡富口村的房屋出售给王某,王某承诺一个月内将房款付清。合同签订后,王某当场支付了1000元,后来 王某又陆续支付了500元房款。余款500元至今未支付。刘某丈夫王某某逝世后,刘某随其子女居住在外地。
现刘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刘某丈夫王某某与王某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并由王某返还刘某房屋。
另查明,吉水县水田乡富口村属于峡江水电站库区移民区,该村即将迁移并将获得财产补偿,为此,该案诉争房屋将可能获得一笔较大价值的补偿款。
考虑到刘某现虽随其子女居住在外地,但其仍为该村村民,且诉争房屋为其唯一住房,为此,法院多次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上协议
该贴已经同步到 吉安信息港的吉安微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