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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本网 温振儒 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运行3年多后,再次进入公众视线。本网昨日了解到,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该厂缺少“选址意见书”为由,于11月4日发出告知书,拟撤销此前核发给该企业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果此行政行为获得听证会通过,意味着该企业的现有建筑全部为违法。
规划部门:缺少选址意见书
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的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自2008年投入运行以来,便争端不断。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表示,威龙伊高公司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和“广东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办理“选址意见书”。该局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撤销其申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威龙伊高公司申请召开听证会,该局已于11月4日向该厂的投资方惠州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发出《撤消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本月21日将举办听证会。
威龙伊高公司:补办手续未果
对于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缺少“选址意见书”一事,威龙伊高公司负责人表示,自己一直在争取补办,但规划部门未能办理。他无奈地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七污’赖以存在和正常运行的根本保障,如果撤销了就意味着全部现有建筑成为非法,它的生产经营等基本活动都随之停止。”
据了解,“七污”目前仍在正常运作,负责仲恺片区的污水处理,如果停止运作,该片区污水将得不到及时处理。此外,2011年8月,威龙伊高公司发现仲恺高新区将已经规划好的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的二期预留用地在广东建设网上进行公开招标,威龙伊高公司随即提出反对,已于9月22日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将于11月24日开庭。
惠州门户网 http://news.hzcom.cn/shownews-77447.shtml
新浪广东 http://news.gd.sina.com.cn/news/20111115/1199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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