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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交通肇事逃逸可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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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2 23: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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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后,心里很害怕,首先想到的就是快点逃离现场。”被抓后的交通肇事逃逸者这样描述自己的心态。

      本网昨日从东莞市交警支队获悉,2007年10月,市交警支队成立侦查大队,专门打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取得明显成效。2008年以来,截止到7月20日,全市共发生近200宗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市交警部门侦破115宗,其中造成人员死亡的逃逸案59宗,受伤的案件56宗。此外,交警部门还掌握了30多宗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核心线索,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介绍,在侦破的115宗案子中,至少有6成逃逸者如果不逃逸,可以免于拘留,甚至不用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

      呼吁

      群众举报奖1500~2000元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者一般为20~40岁的人。”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负责人介绍,由于这部分人都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加之基本上是第一次碰到撞死或撞伤别人,心里害怕便选择逃逸。

      “对交通肇事逃逸案,只要在现场能找到线索的,我们一般都能破案。”该负责人说,目前还有一些没有侦破的案件,大部分是因为没有掌握相关线索。

      “希望市民积极向交警部门提供线索。”该负责人说,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交警部门将视不同情况给予1500~2000元奖励。

      提醒

      肇事逃逸要负主责

      市交警支队一负责人介绍,东莞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一些车辆驾驶员法制意识淡薄,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经济赔偿和法律制裁,使得近年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频发。

      警方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报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如果报警,交警部门会赶到现场,确定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而如果逃逸,即使是逃逸者本身无责任或是责任很小还是负同等责任,也会因为逃逸而负主要责任或全责,而且还要被处以治安或刑事拘留处罚。

      案例

      衣柜里揪出网上逃犯

      2005年9月15日中午1时许,司机石某驾驶鄂L号中型普通货车,行驶至石碣镇北王路大王洲桥路段时,与行人周某义相撞,当年9月18日,周某义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石某得知周某义死亡后,通过相关人员理赔便人间蒸发了,办案民警随即对石某进行网上追逃。“石某在东莞市大朗镇。”今年7月,侦查大队对以往案件进行清理时,联系到石某老家派出所,得到这样一条有价值的线索。今年7月14日晚上10时,侦查大队民警赶到大朗镇,包围石某住处,从衣柜里搜出石某。

      日前,石某被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分所。(本网 刘志斌 通讯员 阎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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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08-7-22 23: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多多注意交通肇事逃逸车牌
    u50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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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08-7-22 23: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莞的交通很好咯/每次开车过去都要小心.
    一不留神超速和变道违章!
    u50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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