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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非法安装警报器等最高可罚千元
11月26日,本网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日,我市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在路面查纠非法涂装警车外观制式、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等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者,路面执勤执法民警将依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予以强制拆除、收缴,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据了解,为迎接公安部“两车”(警车及涉案车辆)专项治理考核验收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地区的其他社会车辆不得有非法涂装警车外观制式、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在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市交警支队制定专项方案,组织实施社会车辆非法涂装警车外观制式、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专项整治行动。
目前,市交警支队已将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内容发送至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协助,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违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等行为进行整改。同时,市交警支队再次提示和要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要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的或者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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