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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群众反映市有关执法部门公车乱停乱放、公车私用的问题,市纪委高度重视,当即向有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重申严禁公车私用的有关纪律,要求结合作风整治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狠刹公车私用歪风。
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加强政策学习,开展自查自纠。市公安局通过市公安网下发了专门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宣读了纪律要求,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举一反三,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市法院将市纪委要求转发到全市法院系统,要求全市法院干警严格执行。
开展明察暗访,严禁公车私用。市公安局、市法院分别派出督查人员,对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小区和学校等地段进行了明察暗访,并明确将明察暗访工作延伸至各县(市、区)。
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公车管理。市检察院专题研究修订了《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车辆管理使用集中整治活动;市公安局将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纳入今年干部作风整治的重要内容,凡是被上级通报或本级明察暗访发现存在问题的,年终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市法院重申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表示将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
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我市公车私用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收到了较好效果。下一步,市纪委将结合全市作风整治活动,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公务用车及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并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同时,研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该贴已经同步到 吉安同乡会的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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