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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院同意我免交诉讼费,感谢法官给予我关心和帮助。”近日,当吉州区法院法官为宋志钢办理好民事赔偿立案手续时,这位遭歹徒毒打致残的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眼睛里闪着泪花激动地说。
2010年1月20日傍晚,宋志钢与王某坐在吉州区长塘镇司法所路边聊天。一歹徒意图抢劫两人,突然在宋志钢身后用石块猛击其头部,当即将宋志钢打晕在地,接着又和王 某扭打起来。歹徒捂住王某的嘴巴,后被王某咬痛手指,歹徒松手王某才得以脱身。凶狠的歹徒见躺在地上的宋志钢还有呼吸,竟欲杀人灭口,拾起一根铁棍朝其胸部猛击。幸好此时王某带人赶来,歹徒逃离,宋志钢才捡回了一条命。当时的宋志钢已不省人事,身上多处受到严重创伤,被送往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抢救。2011年11月,宋志钢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为重伤乙级,伤残八级。
行凶的歹徒叫周小兵,是一名 曾被劳教过的无业游民,潜逃后在一次盗窃时被公安抓获。近日,周小兵被吉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六个月。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宋志钢日前向吉州区法院单独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
家住吉州区长塘镇的宋志钢,原是江西财经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由于遭歹徒抢劫毒打致残,被迫休学至今。一年来,其父母欠债为他医治身体已花费医疗费近11万元。吉州区法院的法官在接待宋志钢时,对其境遇十分同情,主动帮他写好诉状,及时办理立案手续。为了帮助他解决困难,早日返校继续学习,立案当天该院决定免去宋志钢预缴的案件受理费3400余元。
据悉,该院对该起民事赔偿案近日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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