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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上午,吉安中山西路一骑电动车的被撞数米,致头部受伤出血,疑似闯红灯_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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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6 09: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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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班小编要说的是
    每次你以为的侥幸
    可能都是在玩命呐!



    千万别闯红灯
    这些都是血淋淋的教训
    小磕小碰的案列更是数不胜数
    生命只有一次,切勿贪一时之“快”!
    赶的不是速度,是危险!
    司机朋友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无规矩不成方圆
    交通信号是“规矩”
    也是彼此生命安全的保障
    生命易“碎”,且行且珍惜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扩散提醒

    最后,祝愿伤者早日康复!
    ▍内容来源:吉安头条
    ▍综合编辑:吉安热点资讯、吉安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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