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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前,多个网站对吉林省敦化市政府虚假工程涉嫌诈骗上亿元进行了报道,导致该工程至今拖欠59个施工队工程款和近千名农民工资,影响恶劣。目前,延边州、敦化市官员们至今无人回应,更无人过问,吉林省延边市受害群众吴雪梅、张秀珍、张国义、颜树林、吕国良、田占峰、石俊国、周立安等人再次向国家级新闻媒体求助。
事件回放:2016年3月24日,敦化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市十七届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会议公然违反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讨论了“关于长春市科瑞宏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科瑞宏展”)在我市建设通信管道相关事宜”,听取了市发改局关于该事宜的汇报,原则同意与该公司进行合作,协议审定及签订工作由副市长孙延成牵头负责。2016年6月13日孙延成副市长代表敦化市人民政府与长春科瑞宏展签订了《投资建设协议》,约定由长春科瑞宏展公司在敦化市投资建设新建敦化市地下通信管网项目,建设规模为460公里,项目总投资1.173亿元。长春科瑞宏展企业自筹、自建、自营,建设时间期限为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协议还约定:在2016年7月16日前,由乙方(长春科瑞宏展)出资100万元在敦化市注册成立合资公司或项目公司;乙方(长春科瑞宏展)在成立新公司30日内,由甲方、乙方和新公司签订“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新公司”的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并以合资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名义向敦化市上报通信管网工程建设的所有文件。之后,长春科瑞宏展并没有出资成立新的公司,也没有与敦化市政府签订三方协议。2016年6月14日,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该项目推进服务的工作组,城建科科长张乐明任该组组长。2016年6月21日市发改局对敦化市科瑞宏展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科瑞宏展公司”)新建敦化市地下通信管网项目予以备案(敦发改字[2016]150号):建设总长度460千米长地下管网,地点为敦化市所辖乡镇及部分街道,项目总投资1.173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建设期限为2016年6月到2018年6月。将长春科瑞宏展偷换成了敦化科瑞宏展公司,但该项目在两年内并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2018年9月6日,敦化科瑞宏展公司通过网上平台再次申请项目备案,经敦化市发改局审核,向敦化科瑞宏展公司颁发了《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备案的建设规模为总长460千米;总投资为1.173亿元;建设地点为所辖乡镇及部分街道;开竣工时间为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2019年6月28日敦化市自然资源局向敦化科瑞宏展公司下发了选字第CZ2019-10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准了在敦化市域内16个乡镇部分主街道地下45690平方米的通信管网项目建设用地审批。2019年7月18日敦化市自然资源局向科瑞宏展公司颁发了建字第CZ2019-1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敦化科瑞宏展在敦化市域内15个乡镇部分主街道地下建设44789平方米通信管网项目的建设规划,同时备注中清晰标注:“依据2016年6月13日敦化市政府与长春市科瑞宏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建设协议”。而敦化科瑞宏展公司后续并未向敦化市住建局等部门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也未向敦化市人社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仅有敦化市发改局和敦化市自然资源局的三份审批手续。
2019年5月份起,敦化科瑞宏展公司便大张旗鼓宣传,声称这项工程为政府投资,企业资金回笼高效快捷,引起了各界关注。该公司不与有资质的施工建设单位签订总包合同,而是将通信管网项目肢解发包给各自然人(施工队)进行施工建设,使包括吴雪梅等十八户在内的五十九家施工队相继与敦化科瑞宏展公司签订《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合同后,该公司要求每个施工队向其缴纳40万元的材料款并且垫资建设,各施工单位无法,只能借款缴纳材料费,后收到的材料却均为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产品标准编号的假冒伪劣产品,石俊国等人交了材料款却连假冒伪劣的产品都没有收到。在各施工队用其所提供的材料并且借款抵押垫资完成施工建设后,敦化科瑞宏展却以种种理由不结付工程款,仅机械租赁款和材料款就高达3500万元人民币,近千名技术人员和农民工人都没拿到一分工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等诸多问题,从2020年3月份开始,发生多起讨薪民工在敦化市政府跳楼事件,延边州电视台也作了采访报道,近年来该事件在敦化市被传得纷纷扬扬,已经成了市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敦化市政府的态度:如今敦化县科瑞宏展公司早已经人去楼空,吴雪梅、张国义、张秀珍等人因支付材料款、垫资建设地下通信管网工程,已债台高筑,但各施工队负责人却被要债的农民工堵门,遭受被起诉、被辱骂和被殴打,为躲债甚至不敢接听电话,三个春节不敢回家过年。朱天明、张国义等人因此而被迫离婚,到了妻离子散、流离失所的地步,甚至有人站在市政府大楼跳楼自杀。延边电视台于2020年6月对该案进行了报道,吴雪梅、张秀珍等人曾多次到敦化市、延边州、吉林省和北京信访,吴雪梅、张秀珍等十分天真地认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刘岩智书记能麻木不仁,无动于衷?于2021年度给市委书记刘岩智发出了十次特快专递,刘岩智书记始终没有回应,张秀珍曾多次拨打刘岩智书记的电话,刘岩智书记拒不接听,后来干脆将张秀珍的手机拉黑。公安部多次强调,禁止私自动用警察参与截访等非警务活动,2021年5月28日下午3点半左右,吴雪梅与张秀珍在国家信访局门口西侧等车,敦化市公安局民警陆毅、安东海等6人突然出现,对她们进行了围追堵截,在陆毅与张秀珍双方拉扯过程中,张秀珍受伤,自己去医院看病被确诊骨折。后张秀珍在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派出所报案,该案后移送至敦化市公安局处理,当事人多次去公安局询问案情,至今主管该案的刘云贵警官没有任何回复。2022年8月20日吴雪梅、张秀珍在去控告的路上--葫芦岛被敦化市公安人员拦截,被强行带回,从该日开始,敦化市三个派出所的公安人员、敦化市发改局人员、敦化市自然资源局人员日夜“保卫”着吴雪梅、张秀珍、张国义等人员,限制其“外出”,控告无法进行,浪费了大量的警力、物力和司法资源,剥夺了公民的自由权,是谁安排的警察对公民长时间的围追堵截?吴雪梅、张秀珍、吕国良、田占峰及颜树林等于2022年7月6日、7月12日、9月5日、9月14日、9月15日先后七次到中共延边州纪检委、监察委控告和举报,吴雪梅等人于2022年7月8日、7月18日、8月19日到省纪检委三次到吉林省纪检委、监察委控告,同时,吴雪梅等18人也在网络上向各级纪检机关进行了举报,至今杳无音讯。2022年12月28日人民日报网以《[以案释法]农民工“讨薪难”何时不再上演》进行了报道,12月31日今日头条和网易新闻等多家媒体以《吉林敦化县政府工程涉嫌诈骗亿元,农民工讨薪难》,腐败分子已成了过街老鼠,十几天过去了,始终未见敦化市政府对该事件进行回应,直接责任人们还在装蒜!
2022年12月30日敦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吉2403刑初88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刘艳明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解洪金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而这个虚假工程项目的导演和设计师于英却按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明眼人一看便知,刘艳明、解洪金是市政府寻找的替罪羊,其目的是掩护、保护真正炮制虚假工程项目的孙延成、孙兴春和陈光等人,让他们逍遥法外,逃避法律的追究!
评述:敦化市地下通信管网工程是孙延成、孙兴春和陈光等人与不法商人于英共同策划的一个骗局,该项目与其说是建设项目,不如说是官商勾结共同诈骗五十九个工程队及广大农民工钱财和血汗的项目。孙延成、孙兴春和陈光等人与于英幕后的交易只有当事者心知肚明,但玩忽职守的事实铁证如山,给五十九个工程队及广大农民工造成的经济损失达一亿元,远远超过了司法解释规定的直接损失30万元或者间接损失150万元,孙延成、孙兴春和陈光等人不仅已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滥用职权罪,而且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应当判处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本网呼吁:建议敦化市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对本案进行调查,对本案进行回应,作出负责的答复,依法将本案移送到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呼吁纪检、监察等机关,立即立案,对该案进行侦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本网也将继续对本事件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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