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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阐述同居的利的观点:乐于只过同居生活的人,一半主张“只在乎曾今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在离婚率不断上升的今天,婚姻已经不再像以前那么神圣,所以同居现象的产生有其社会必然性。同居,不以法律为约束,只以感情为纽带,意味着自由和个性可以获得充分发挥。两个人既可以保持亲密的两性关系,像夫妻;但又不必像结婚那样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约束,像伙伴,由此可以体味和享受到婚姻关系中所得不到的自由。
人海茫茫,两人有缘相遇相知相爱不易。对于两个相爱至深的人来说,无论结婚与否,性和爱同样是神圣而美丽的。而在通往婚姻的路上,同居无疑是能够最透彻地了解对方的一个途径,它将有助于自已做出正确选择毕竟真正能够维系两个人关系的不是婚姻,而是性和爱。
其次就来讨论弊的方面了:虽然很多同居男女看起来也和谐恩爱如鱼水,但更为现实地看,往往有一些人很自私:只愿享受两性生活的乐趣,而不愿承担婚姻与家庭带来的义务。这就像是吃饭时嘴勤,付钱时手懒,更像是在商店里购物,东逛逛西尝尝,到头来,尝遍鲜却什么都不买。时间长了,有些同居者往往会产生“既然喝道新鲜**的牛奶,何必还要花钱养奶牛”的想法。一旦跟有这样想法的人同居上了,那等待婚姻不就像中国等待入世一样,黑发都熬成白发了。
就是说,人不一定厌旧,但肯定都是喜新的。未婚男女一旦同居,天天腻在一起,新鲜感就没了,毕竟熟悉的地方是没有景色的。反而看清楚了对方更多的坏习惯和缺点。久而久之,在彼此眼中,靓女会变成黄脸婆,帅哥也会变成脏鬼、懒鬼、烟鬼、酒鬼。如果又另个靓女或帅哥出现在视野中,很容易就会迎新而去——未婚同居生活本来就没有婚姻的约束。尽管同居双方都有过一段曾今美好的回忆,但两人之间一旦发生变故,这种关系就会变得非常脆弱。同时,因为缺乏法律的保护,身心的痛苦只能往肚里咽。
个人的观点是,让爱情添入责任的情感才更有分量,一旦进入正常的婚姻,女性会得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及各级相关职能部门机构等的保护,因此,结婚证不仅仅是一张纸,而是一个承诺。除此以外,女性必须自立自强,即使单身,也要保证自己的生活丰富多彩,婚姻生活只是女性生活的一部分,千万不要为了男人而同居、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如果你想幸福,就多一点心思放在自己身上,不要为自己未来埋下太多不安定隐患,在这个同居时代,谁有能为爱情买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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