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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将勒索富商获同情 原告翻供法官大骂老色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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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3: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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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本网 张楠 20多天前,香港退役赛艇女将陈学殷上法庭成了被告,因为她涉嫌以性爱视频勒索72岁富商300万港币。昨天,香港区域法庭判处陈学殷罪名成立,但这位27岁的已婚妈妈却博得了包括法官在内的广泛同情,法官认为她“是个好女孩”,而富商却因为翻供表示“双方只是单纯的雇佣关系”,被法官痛骂“老色鬼”。

    在法庭上的陈学殷(资料图)
    陈学殷2005年结识“中意她”的富商X,之后X对清秀高挑的陈学殷展开追求。当陈学殷被X抛弃后,向72岁的X勒索300万,并威胁将公开两人的性爱录像,结果被警方抓获。
    在法庭上,富商X承认自己送给陈学殷超过15万元,而陈学殷则表示不会少于30万元。法官陈仲衡对陈学殷的评价是:“她品行良好,没有留下过任何案底,是个好女孩,但提供的证词却太不可信,她说自己只是给对方开价,绝非有意勒索,且自己手里没有任何短片,还有意漏写了户口号码的第一个数字。我觉得这是被告被愤怒冲昏头脑而心乱产生的结果,绝非有意漏写,她之前已经列明了可能遇到的种种情况,可看出她确实想要勒索。”
    富商X在向警方作证时,承认3次同陈学殷开房,但他否认自己主动追求陈学殷,“双方只是单纯的雇佣关系,陈学殷工作表现不好,自己将她解雇了,那么凭什么要再给她金钱、再和她见面?”法官陈仲衡气得忍不住大骂X“老色鬼”。
    (本文来源: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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