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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然而,吉州区却有一超市员工向同事“下手”,盗窃其电动车,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岂料被火眼金睛的民警发现,现了“原形”。1月4日,本网获悉,嫌犯刘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2年12月25日下午,曾先生携妻子到吉州区习溪桥派出所报案,称其妻在文山步行街一超市上班,当天早上6时30分许,将一辆八成新电动车停放在超市员工通道,当日下午4时许发现电动车被盗。
民警立即调取地下通道的监控录像发现,当日中午12时41分,从员工通道出来的一名男子进入到侦查员视野。该男子在里面待了几分钟后,戴上头盔走到通道出口处张望了一下,然后又走进去。过了1分钟左右,该男子骑着一辆深色带后备箱的电动车出来了。侦查员继续回放录像,发现该男子当日凌晨4时50分许骑一辆无后备箱的电动车到员工通道,打完卡后又骑电动车到电动车停放处。侦查员通过暗中调查,发现该男子为超市生鲜部员工刘某。
2012年12月31日上午,民警暗访得知刘某正在超市上班,遂将刘某依法传唤接受讯问。刘某一看到民警,自知再也无法隐瞒。原来,12月25日中午,刘某下班后看到员工通道内有一辆电动车的坐板上卡着一串钥匙,刘某顿起歹心,觉得钥匙应该是车主不小心留下的,于是将车骑回了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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